鉴定机构与检测机构的职责是有区别的。很多部门和管理人员对鉴定机构与检测机构的职责理解的存在着很大的偏差。房屋安全鉴定是描述房屋结构的工作状态和结构整体安全度。而工程质量检测是描述建筑工程的合格率和构件测试值。
其区别在于社会责任和对房屋评价结论角度的不同。检测工作一般情况下不参与房屋工作状态的整体分析,只对来样负责。检测工作是一种带有竞争性企业行为,如果允许检测机构从事鉴定机构从事鉴定工作会出现泛滥趋势。
钢构件中全熔透焊的对接焊缝和角焊缝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Ⅰ 类钢结构房屋建筑的焊缝外观质量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时,可不进行对接焊缝及角焊缝的超声探伤,否则应进行对接焊缝超声探伤.超声探伤抽样数量不宜少于同类焊缝数量的 1% ,且不应少于 2条。
2、Ⅱ 类和 Ⅲ 类钢结构房屋建筑,应分别进行各种类型焊缝的抽样超声探伤. Ⅱ类钢结构房屋建筑的抽检数量不宜少于同类焊缝数量的 3% ,且不应少于 3 条; Ⅲ 类钢结构房屋建筑的抽检数量不宜少于同类焊缝数量的10% ,且不应少于 5 条。
钢结构构件尺寸偏差、裂纹和损伤严重程度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同类钢构件尺寸检测的抽检数量可按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 GB / T50344 的检测类别 B类确定。
2、发现裂纹和损伤的钢构件,应通过量测确定其裂纹和损伤程度;对结构安全影响大、传力路径上的钢构件应进行抽样检测。
3、钢构件表面裂纹的检查与检测的取样数量及操作方法可按现行国-家标准 ?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GB / T50621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