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养老院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报告
4.2.2 第二级鉴定
本工程为六度设防,按GB50023-2009的要求,可不进行抗震验算。,本工程2~8轴空旷房屋部分评为不满足抗震鉴定要求。
4.3 鉴定结果
经综合分析认为,本工程2~8轴空旷房屋部分:
1 安全性等级评为Bsu级,极个别构件应采取措施;
2 综合抗震能力不满足GB 50023-2009的要求,应增加部分构造措施。
5.处理方案
5.1 材料要求及构造要求
5.1.1 钢筋和钢材
钢板选用Q235,图中钢筋标注符号为HPB235,为HRB335。钢筋在新增混凝土中的锚固长度等构造措施按新建工程的规定执行。
5.1.2 混凝土和砂浆
混凝土为微膨胀细石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未加说明的均为C25;砂浆为M10水泥砂浆。
5.2 处理内容
本工程处理的内容主要有:屋面板除锈和修补;拆除耳房;增设构造柱;加固标高9.00m以上的砌体;其它整改内容。以上内容处理时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
5.2.1 屋面板除锈和修补
全面检查屋面板和混凝土屋架,对钢筋锈蚀部位进行除锈处理,对露筋部位清理干净后采用涂抹环氧树脂涂层的方法进行处理。屋面板破损部位应剔除松动的混凝土后,对钢筋除锈处理,再采用C35细石混凝土恢复至原截面。
5.2.2 拆除耳房
根据需要,可拆除耳房。拆除时耳房与纵墙连接处应采用静力切割的方法,其余部位可采用人工或机械拆除的方法进行,拆除时应避免振动对纵墙产生过大影响。
5.2.3 增设构造柱
分别在纵墙1/2、4、6、1/6、2/6、7、1/7、8、9轴的位置增设混凝土构造柱,位置见图1。